中欧体育“100元享280元精品一日游”“纯玩无购物”“1099元济州岛五日游、1088元泰国双飞四日游……”春暖花开,正是旅游好时节。看到这些诱人的旅游广告语,估计不少消费者都有掏钱报团旅游的“冲动”。
然而正如郭冬临在小品中所言:“冲动是魔鬼。”随着国内外旅游市场的持续升温,旅游服务质量也成为质量投诉的“重灾区”。
有统计数据显示,2016年旅游投诉集中在旅行社(38.6%)、景区(20.2%)、航空(15.8%)、酒店(15.1%)、和导游(7.4%)等5个领域,旅游合同与行程不符、导游强迫购物、服务态度差仍是投诉的“重灾区”。从投诉对象来看,在线企业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机票和酒店领域,有关省份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景区和退货方面。其中涉及云南、北京的投诉数量居全国前二,广东和上海并列第三,针对在线%,携程旅行网、去哪儿网、途牛旅游网投诉数量居在线旅游企业前三。
对广大旅游者来说,怎样确保旅游中的身心愉快,同时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,已经成为了广大旅游者思考的重要问题。又到一年“3.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中国质量报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防跟团游中的猫腻。
低价游一般都是很多跟团游中最吸引消费者的部分,也往往成为纠纷最多的部分。俗话说“便宜没好货”“买的没有卖的精”,对于低价跟团游来说,尤其是一日游来说,往往存在着价格陷阱和猫腻。
王先生一家最近来北京参加了一个长城一日游的跟团游,150元的价格是吸引他报团的最主要原因,没想到上了旅行社的大巴之后,一切都发生了改变。6点40分左右,“导游”先将车上所有人的身份证收走了,然后大巴出发。上高速后,“导游”小陈要求游客每人补交160元,称是明皇宫和皇家四合院两处自费景点的门票。“导游”直接告诉他们:“广告说100多元玩一天就是骗你们的,旅行社赚的就是这120块钱”。
150元变成了310元,这和报名时旅行社的承诺并不一致。见有游客面露不悦,“导游”十分“通情达理”:“不喜欢的乘客,可以在这下车。”此时,大巴车正驶在高速路上。
爬长城不到两小时,游十三陵压根儿没下车。最让王先生感到气愤的,由于一直在购物点“旅游”,导致回城时间很晚,车上司机竟然以走高速为由还向车上每人收取了5元钱。这样算下来,原来的150元一日游早已翻番且没看到什么景点。
现在,很多“黑旅行社”或者“李鬼”旅行社,都是以低价的方式将游客骗至旅行团,然后利用其他的理由强行加价,成为跟团游最为主要的价格猫腻。
说好的知名景点,结果却是“驴头不对马嘴”,到了知名景点附近,却以种种理由“一笑而过”或者“过门而不入”,跟团游中的路线往往存在着“货不对板”的猫腻。
李先生去年年底就遭遇过一次跟团的不愉快经历。“我当时是跟团去云南丽江,旅行社给我说得很好,价格听起来很划算,还说如果要临时去一些景点需要游客自己买门票,导游会在不影响行程的前提下陪同。”
“去了之后非常失望,旅行社拉着游客到处跑,说好的景点一晃而过,然后就是带着去商场购物,买各种土特产,要是不买的话,导游就给脸色看,让游客感觉欠他钱一样。”李先生说,“当时旅行社介绍的时候说住的是四星级酒店,然后到云南之后住的完全是民宿,游客向导游询问住宿问题,导游一句还没挂牌就不提了。”
从消费者的投诉和遭遇来看,路线种,一种是偷换概念中欧体育,比如很多游客在北京参加长城一日游,结果去的不是八达岭长城而是一些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野长城;去西安兵马俑结果去了溯源秦皇陵;另一种是说好的旅游知名景点不去而是随便更改线路,或者去了也只是走马观花;三是购物点摇身变成了旅游景点,比如玉器店与砚台店摇身变成“名胜古迹”等等。
在所有的跟团游尤其是低价跟团游中,购物估计是被投诉最多也是猫腻最大的地方。一般来讲,购物的主要问题就是以次充好、以假乱真以及虚标价格等。而跟团游的购物问题则主要是强迫购物、威胁购物以及诱惑购物等等。
针对“低价跟团游”的陷阱,业内人士透露,导游拿提成一般是分为3部分:一是购物消费。导游并不是全身心带领游客游览,而是打着带领大家到景点游玩的幌子,让游客在指定的商店购物。商店老板按人头给导游付费中欧体育,资费按照“四四二”的模式处理,即带领购物的导游和司机各得四成,组织这个旅行团的导游得二成。二是加点消费。旅行团在游玩的行程单上会临时增加一些名义上是“赠送”或“优惠”的景点,带着游客去游览。“赠送”一般是带领游客去免费景点“浪费”时间;“优惠”则是将景点门票高价卖给游客。这其中的差价一般依然按照“四四二”的模式处理。三是隐形消费。但凡旅游景点以求神拜佛、募捐善款等名义让游客掏钱的,大部分都有问题。还有一些民俗风情浓厚的景点,比如一些临时组织的篝火晚会或者“泼水节”,虽然不能说全部都存在陷阱,但还是有一些导游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游客隐形消费。
通过对一些消费者的随机采访和投诉案例分析可以发现,大多消费者对旅游纠纷问题的处理方式感到迷茫,甚至有的消费者因为证据没有及时保留、考虑时间成本等原因,直接放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纵容旅行社和导游危害游客利益的行为,也使得他们更变本加厉地唯利是图,置法律与消费者利益于不顾。
专家建议,跟团游的选择上一定莫贪小便宜,擦亮眼选择可信商家。也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得启动自身的“维权”雷达,有人形象地归纳为“一看二辨三签约”。此外,旅行社服务员解说合同条款和介绍旅游线路时,一旦在旅游中遇上纠纷交涉时,最好录音以作日后维权证据。
维权方面,首先建议签合同,看清行程安排再选择。根据2013年实施的《旅游法》,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。也就是说,旅行社不能强制游客去购物,但事前有约定的除外。所以,市民在选择旅行团出行的时候,要选择正规旅行社,签订正式合同,同时要看清楚行程安排。如果不想进店购物,那就选纯玩的线路。
另外,最好在购物过程中要求商家开具发票,并且保存好购物小票,对一些相关商家的承诺要通过证据的形式进行保存,以便于日后维权。当然,外出旅游时常会碰到各种猫腻,旅游者只有管住自己的钱包,以不变应万变,才能捍卫自己的权益。一旦发生了旅游纠纷,游客在与旅行社交涉时,不要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,而要坚持“抓大放小”:饭菜是否可口,到达景点时间是否分秒不差不是重点,而在景点项目上有无随意增减、购物时有无强制性消费等方面则应据理力争,这才是依的关键。
最重要是,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,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政府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,而不能做“沉默的羔羊”。切记,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留证据,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消费者李林希望对一些黑旅行社、黑导游和坑人的“一日游”等跟团游进行大力整治,从根本上净化旅游市场,从法律层面加大对违法跟团游的处罚力度,使其不敢随便坑害消费者,“经济的问题用经济的方式解决,必须提高非法跟团游的违法成本”。
也有律师提醒消费者,遇见“低价团”,首先应该警惕。因为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。不少网友也呼吁有关部门对旅行社导游采取强买强卖、与当地不良商人勾结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的行为,加大处罚力度。